01.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分数线
学校全称: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学校性质:民办
招生层次:专科
学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(路)881号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,位于吉林省长春市,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、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,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普通高校。学院以信息技术为主,工、管、经综合发展,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吉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充分肯定,2010年9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,2011年顺利通过了吉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。学院坐落于北国春城—长春,校园面积360043平方米,建筑面积138730平方米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09.13万元。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辽宁省分数线:
年份 |
科类 |
批次 |
备注 |
最低分 |
2016 |
文史类 |
专科 |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|
245 |
2015 |
文史类 |
专科 |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|
246 |
2016 |
理工类 |
专科 |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|
290 |
2015 |
理工类 |
专科 |
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|
296 |
02.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要求
(一)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;
(二)遵章守纪、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;
(三)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;
(四)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、二等奖的学生(含2017年毕业的学生)各校要优先推荐(名额不占比例)。
录取原则:
1、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
2、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,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,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。
3、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,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考生的文、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,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、外语、文综合、数学;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、外语、理综合、语文。
4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、录取。
03.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师资力量
学院坚持“用事业吸引人、用感情凝聚人、用政策激励人、用待遇留住人”的理念建设自己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并实施“教学名师建设工程”,从制度上、政策上激励教师爱岗敬业。引进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名牌高校的博士生、硕士生,聘任了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教授、副教授任教。现有教师164人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26%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32%,具有“双师型”资格的教师占26%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使学院的教学科研进入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高速轨道。